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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8-3 9:44:15 信息来源: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是政府性、非营利性基金,主要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政策性信用保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12号),设立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以下简称运行中心),具体负责信保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运行中心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诚邀有志于我市金融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运行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运行中心综合事务。

运行中心风险管控部法务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1.负责运行中心人事、行政、薪酬、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2.综合管理部各岗位人员管理和工作指导;

3.配合运行中心对接相关工作。

(二)运行中心风险管控部法务人员

1.处理运行中心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处理诉讼、仲裁案件,日常法律事务处理等;

2.指导运行中心开展法律工作;

3.对运行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类、人力资源、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2.3年以上(含3年)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统筹、管理经验;

3.对现代企业行政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管理各大模块和工作流程有系统的认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各个职能模块的工作;

4.具有优秀的外联与公关能力;

5.较强的公文写作功底;

6.具有优秀的团队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风险管控部法务人员

1.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法律或金融行业相关从业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有相关岗位实践经验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503室。

3.报名材料:

(1)彩色免冠1寸近期照片3张。

(2)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注明时间起止与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提供近2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任职考核情况。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由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5)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采用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30%+面试×50%+考察评价×2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它

1.所招聘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

2.对已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纳入运行中心储备人才库,在以后有岗位空缺时,可以优先考虑直接引进,不再另行公告。

3.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4.上述所有涉及年龄、从业经历年限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止。

5.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15年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运行中心咨询。

7.联系电话: 85502255


附件: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

                  2015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