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额控制

信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倍。


二、风险预警

根据合作银行推荐企业出现的逾期贷款率,确定不同的项目准入标准;出资政府辖区风险警示参照合作银行办法执行,银行推荐风险与辖区风险不一致时,按优先风险原则执行。


三、责任追究

建立信保公司出险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信保公司、银行、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不允许信保公司通过外源性负债扩大基金规模。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做好信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会同审计部门定期对信保公司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