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再担函【2021】35号文件要求,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1年一季度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时间要求
9月15日前完成评估内容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询价要求事项
1.报价单位在2021年9月8日17:00前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报价单位依据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审计询价函见附件。
3.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单位在今后五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商。成交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本项目成交的合同价。
四、服务商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执业资质且符合我市国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的中介机构。
五、其他
1.询价采购方案发布于本单位官网。
2.参与询价采购的机构需于2021年9月8日前,将询价函盖公章回复至我单位邮箱:wzxbgs2020@sina.com。
联系电话:0577-85502255
联系人:胡洁 徐海芬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五楼
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