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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首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5-13 15:04:48 信息来源: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是政府性、非营利性基金,主要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政策性信用保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12号),设立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以下简称运行中心),具体负责信保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运行中心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诚邀有志于我市金融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运行中心业务运行部经理1名,具体负责信保业务开展,保前审查和保后跟踪等;

运行中心风险管理部经理1名,具体负责信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款项拨付、逾期代偿和债务追偿等;

运行中心一般工作人员5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业务运行部经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会类、法学类,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5年以上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并在以下两个岗位(或其中之一)任职时间2年以上:

(1)银行二级支行副行长及以上或一级支行中层及以上。

(2)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等金融组织部门经理及以上或国有企业所属二级公司中层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4.熟悉当地金融市场和行业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经验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二)风险管理部经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会类、法学类,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5年以上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并在以下两个岗位(或其中之一)任职时间2年以上:

(1)银行二级支行副行长及以上或一级支行中层及以上。

(2)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等金融组织部门经理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行业风险判断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4.熟悉当地金融市场和行业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经验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三)一般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会类、法学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熟悉金融业务,具有2年以上银行、担保或小贷公司等金融行业相关从业经历,有风险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行业判断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风险合规意识,并具备良好市场开拓、营销及沟通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有相关岗位实践经验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龙湾区高一路158号金改广场一楼运行中心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彩色免冠1寸近期照片3张。

(2)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注明时间起止与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部门经理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提供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任职考核情况。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由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5)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1.部门经理岗位无需笔试,采用综合素质业绩评价、面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综合素质业绩评价×30%+面试×50%+考察评价×20%。

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30%+面试×50%+考察评价×2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它

1.所招聘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

2.对已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纳入运行中心储备人才库,在以后有岗位空缺时,可以优先考虑直接引进,不再另行公告。

3.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4.上述所有涉及年龄、从业经历年限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止。

5.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15年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运行中心咨询。

7.联系人:郭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88826440,85502063。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

2015年5月13日